关于召开环境与资源学院第一届教职工(工会会员)大会第三次会议的请示

文章来源: 发布时间:2017-05-02 16:01:47浏览次数:

校工会:

根据《中国工会法》和《湖南省高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》,按照学校工会工作要求和学院行政工作安排,经院分工会委员会讨论研究,报请院党委同意,拟于2017年5月9日召开环境与资源学院第一届教职工(工会会员)大会第三次会议,会议主要议题为听取并

审议《环境与资源学院2017年行政工作报告》,会议各项筹备工作已基本完成。

可否召开会议,请批示!

 

 

 

环境与资源学院分工会

2017年4月25日

工会工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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